Accounting26 (78)
有關配件保固、產品保固和保固的示範手冊
國家法院認為,要將商業行為歸類為侵略性和不公平行為,僅僅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是不夠的,還必須使用特定的方法來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這意味著,攻擊行為以貿易商的主動行為(「騷擾、脅迫-包括身體暴力-或不當影響」)為前提,消費者的選擇自由受到限制(225)。 根據第 7 條第 4 款 e) 點,購買邀請中也必須提及撤銷權或終止權的存在。 根據此要求,經營者只需告知消費者該權利的存在,即無需詳細說明行使該權利的條件和相關程序。 根據個別調查,商家商號的公佈可能足以滿足第 7 條第(4)(b)款關於商家身分的要求。 銷售合約中必須包含正式名稱,但這並不一定符合第 7 條第(4)款規定的重要資訊。 根據第 7 條第(2)款,如果經營者未能說明特定商業行為的商業目的,如果這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他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則構成欺騙性遺漏。
如果您需要大量的產品,您仍然可以簡單地詢問我們,您將在短時間內收到我們的獨特報價。 如果您找不到合適的產品,只需向我們提出請求 - 使用我們便捷的採購服務。 當您希望行使這些權利時,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交書面請求並提供您的身分證明。 公司登記 我們通常不會對此類活動收取費用,除非完成請求所需的努力超出正常範圍。 如果您對存取您的個人資料或處理您的資料有任何疑問,請使用本政策第 9 條中提供的聯絡資訊與我們聯絡。
例如,新公司或組織不得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上述目的以外的目的。 根據附件一第 14 點,商業行為可被歸類為“金字塔式促銷計劃”,即使新進入者向此類計劃支付的財務貢獻與支付給現有成員的獎勵之間僅存在間接聯繫。 指令第 5-9 條提到了一般禁止附件一中未包含的做法的國家法規,未單獨審查其「不公平」性質。 根據指令第4條規定的標準,它與指令第4條的內容相衝突,並且違背了該指令所追求的全面協調的目標。 “如果根據初審法院的推理,國家規定的唯一目的是規範競爭對手之間的關係而不是保護消費者”,則該國家規定不屬於該指令的範圍。 成員國可以僅針對指令附件一所列的做法實施一般性禁止,而不考慮具體情況。 (93) 在凱克案的判決中,歐洲法院澄清了其先前的判例法,特別是 設立公司 C-8/74。 根據第 6(1)(d) 條和第 7(4)(c) 條,費用和成本的列報和計算必須包括消費者產生的所有成本,例如代理或中介費用或透支成本,具體說明相關服務費用。 此外,費用和收費的列報和計算必須清楚地反映給定的低利率和/或費用僅在有限的時間內有效。 國家法院已下令一家航空公司向一名必須為沒有單獨機票的隨身行李支付費用的乘客退款,並要求該航空公司從其條款和條件中刪除該條款。 航空公司只允許小件行李進入機艙,前提是它們可以放在前一個座位下,但對於重量不超過 10 公斤的大件行李,您必須支付行李費或購買優先登機證。 法院認為,關於手提行李的規定造成了雙方合約關係的嚴重不平等,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408)。
《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8(5) 條也對隱性行銷的一個特殊面向進行了規定。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需要證明消費者的經濟行為(即他的交易決策)是否實際上被扭曲。 它可以評估商業慣例是否可能對普通消費者產生這種影響(即是否有能力這樣做)。 因此,國家執法當局必須調查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況(具體),但也要評估這種做法對普通消費者交易決策的「可能」影響(抽象)。 就《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而言,以折扣價出售其組織的藝術展覽門票的市政府可被視為經銷商。 使用消費者個人資料自訂價格的商家還必須遵守《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和《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認識到自律機制的重要性,並明確了行為準則官員和監管機構在執行中的作用。
首先,團購後所獲得的產品/服務的特性不能比平常價格下所獲得的產品/服務的特性差,除非明確告知消費者這一點。 必須明確說明消費者可以使用購買選項的條件(例如,最低客戶數量、優惠持續時間)。 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對一家印表機製造商處以罰款,原因是其存在欺騙性和侵略性行為,包括未能在消費包裝上正確突出使用非正品碳粉盒的限制 (321)。 為了確保環境聲明的有效性,貿易商必須從使用聲明的那一刻起就有證據支持其聲明,或確保可以根據要求獲取和提供證據。 為了使商家不違反這項禁令,他們必須始終能夠證明他們已經提供了獎品或提供了與針對消費者的廣告中所述的類似福利。 這種自動化手段允許交易者購買超過主要售票者施加的技術限制的門票,或繞過主要售票者為所有訪客提供的任何其他技術手段,例如線上隊列管理。 登記工商 如果門票由自動化軟體“維護”,但以不同的方式單獨支付,則該禁令也適用。 如果門票經銷商從使用機器人購買門票的第三方取得門票,則該規定也適用。 事實上,主要門票銷售商知道轉銷商使用機器人的情況與禁令無關,只要轉銷商的使用使轉銷商能夠比其他客戶購買更多的門票。 同樣,支付給第三方以啟動網路服務的連線費用也不能反駁網路服務免費的主張,前提是連線費沒有增加以涵蓋提供免費服務的成本。 如果預計會產生此類初始費用,貿易商應始終正確告知消費者。 附件一第 20 點禁止使用「免費」一詞來描述套餐優惠的特定要素,如果該要素的成本包含在套餐價格中。
因此,存在一個真正的危險,即消費者,特別是由於缺乏意識,不會依賴旨在保護他們的法律規範。 法院也發現,《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排除了禁止虧本銷售的國家規定,但僅限於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範圍內 (18)。 至於國家規定必須經地方行政主管機關許可才能公佈銷售情況,法院指出,移交法院默示地承認,本案爭議的規定是為了保護消費者,而不僅僅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利益。 例如,法院澄清,《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適用於透過要求每週休息一天來阻止商人每週營業 7 天的國家規定,因為這一具體規定並非旨在保護消費者追求相關目標(9) 。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適用於在平台上顯示不同產品的廣告,這些產品並非由平臺本身提供,而是由平台上的第三方賣家提供。 (161) 儘管這可能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意義內的重大訊息。 (138) 「炒作」是對特定產品品質的主觀或誇大的主張,不應按字面意思理解。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條第(3)款的最後一句就是指這種做法。 國家當局經常在金融服務領域應用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關於資訊內容,平台必須提供決定產品排名的主要參數的「一般」信息,以及這些參數與其他參數相比的「相對重要性」。 最後,在 Kamenova 案中,該案涉及線上平台上的個人賣家,法院制定了確定某人是否為交易者的附加標準(請參閱第 2.2 節有關交易者概念的內容)。 國家法院認定食品價格比較服務是貿易商的網站,並用於比較廣告 (338)。 此外,如果合約規定智慧商品的數位內容或服務的持續提供時間超過保固期,則賣方有義務在這段較長的時間內提供更新。 如果貿易商向消費者提供額外資訊(例如在其網站上),則該資訊必須對一般消費者而言清晰且易於理解。 台北會計師記帳士 資訊的複雜性和技術性質不能用來誤導消費者關於綠色聲明的真實性。 法院裁定,該貿易商在行銷護髮和護膚產品時,透過「生態」、「生態」等宣稱其產品為有機產品,其內容含糊不清,缺乏明確說明。 法院進一步認為,第三方認證標籤的徽章/標誌/標籤不足以明確有機和/或生態聲明的含義(304)。 因此,產品的表述和整體呈現(即設計、顏色選擇、圖像、圖形、聲音、符號或標籤的選擇)也必須真實、準確地描述環境效益,且不得誇大所實現的效益。 根據案件情況,隱含主張可能包括使用與環境永續性相關的圖像(例如樹木、雨林、水、動物)和顏色(例如藍色或綠色背景或文字)。
第 7 條第 (4) 款、第 f) 款以及第 (4a) 款和第 (6) 款所載有關線上市場、搜尋結果透明度和使用者評價的義務在第 four.2 條中規定。 國家法院維持了市政府對一家網路服務供應商處以罰款的決定,因為該提供者未能在其商業報價中披露其服務的全部價格,即網路費用和稅費 (216)。 另一方面,在某些情況下,從適用第七條第四款的情況來看,未能提供有關商家身分的資料可以被認為是顯而易見的。 因此,確定什麼構成產品的基本特徵取決於所討論的產品以及根據貿易商用來溝通貿易的「溝通方式」什麼被認為是「適當的」。 登記工商 然而,購買邀請是一個比簽訂合約之前的資訊更廣泛的概念。 雖然合約前資訊要求是指消費者在簽訂合約之前必須提供的信息,但購買邀請並不一定意味著消費者的下一步將與商家簽訂合約。 有關產品基本屬性所需的一般資訊量必須根據購買邀請的情況、產品的類型和所使用的通訊工具進行審查。 歐盟食品法創建了一個全面的法律框架,其目的不僅是在高水準上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社會經濟利益,而且是為了確保安全食品在歐盟單一市場上的自由流動。
執法機構以缺乏專業照顧為由,對一家提供衛星電視服務的交易商提起訴訟。 儘管合約是有固定期限的,但如果消費者在合約到期日沒有採取行動反對續約合同,則貿易商認為合約自動續約(152)。 除了支持或反對購買的決定之外,消費者還可以就產品或服務做出廣泛的交易決定。 第 2(k) 條的措詞表明,該定義應作廣義解釋,交易決策的概念包括消費者就產品做出的廣泛決策。 國家消費者保護機構透過歐洲消費者保護合作網路 (CPC) 採取行動,針對提供應用程式內購買的網路遊戲實施了聯合執法措施。 會計 據澄清,雖然應用程式開發者主要對應用程式的內容負責,但應用程式商店提供者也可以負責確保在其平台上運行的遊戲不包含對兒童的直接吸引力(115)。 這個定義不僅包括代表自己行事的交易者,還包括「代表」或「為了另一交易者的利益」行事的人,包括消費者。 不正當競爭行為產生的非合約義務適用的法律是該行為損害或可能損害競爭或消費者集體利益的國家的法律。 TFEU 第 102 條禁止在某些情況下一個或多個企業濫用現有的支配地位。
同時,它為貿易商不向消費者提出不公平的環保主張提供了法律依據。 相反,《不公平貿易行為指令》可以幫助貿易商對其產品的環保績效進行投資,因為它使他們能夠透明地告知消費者此類努力,並防止競爭對手提出誤導性的環保聲明。 然而,如果特定商品存在與「雙重品質」相關的欺騙行為,執法機關也可以要求銷售相關商品的零售商採取糾正措施。 特別是,它們可能要求零售商在銷售點向消費者提供額外信息,從而確保消費者知道相關商品實際上與其他國家/地區銷售的商品不同。 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適用於企業對企業 (B2B) 關係,因此它不規範零售商和製造商之間 B2B 會計服務 合約關係中此類執法行動的後果。 Dyson v BSH (24) 案的判決強調了與特定部門歐盟文書的資訊義務的相互作用。 該案件涉及吸塵器的標籤,以及缺乏有關測試條件的具體資訊(相關行業特定規則沒有要求)(25)是否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法院確認,如果《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與特定部門立法發生衝突,則以後者為準,在這種情況下,這意味著歐盟能源標籤不需要的信息不被視為“相關信息”等信息無法顯示。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示》不僅適用於提供旅遊服務的貿易商,也適用於旅遊預訂網站(416)等中介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必須遵守前幾節中提到的關鍵規定。
一位商人為銷售糖果包做廣告,聲稱每賣出一包糖果,他就會種一棵樹。 不過,商家已經約定種植一定數量的樹,無論賣出多少包糖。 國家法院支持了監察員的主張,即該聲明構成誤導性廣告,因為它利用了具有環保意識的消費者的輕信行為 (305)。 成員國法院審查了顯示線上商店連結是否構成直接購買邀請的問題。 設立公司 如果貿易商無法提供足夠的相關證據來證明消費者使用該產品可能產生的物理效果,則該聲明屬於附件一第 17 點所列禁止商業行為的範圍,如果存在以下情況:沒有歐盟部門立法。 為了增加法律確定性,最好對那些在所有情況下都不公平的商業行為進行定義。 這些是第 5 條至第 9 條中提及的唯一商業慣例。
據此,國家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認定「零影響」運動體現了一種能夠影響消費者商業決策的不公平商業行為(317)。 如果貿易商或行業選擇使用自己的標籤方案、符號或認證用於行銷目的,則這些應僅適用於符合資格標準的產品/服務或貿易商。 與競爭產品或貿易商相比,該標準應顯示出明顯的環境效益,並且應易於公眾取得。 標籤可能需要進一步限定,以突出標籤的含義和關鍵標準(例如,強調用水是給定產品最相關的要求)。 公司登記 商家還應考慮第三方驗證,以確保標籤的真實性和相關性。 標籤的私人性質和意義或意義(如果適用)也必須向消費者明確。 最後,此類標籤不能與其他標籤混淆,例如公共標籤系統或競爭對手系統中使用的標籤。 零售商越來越多地透過投資抵消碳排放的項目來宣稱碳中和。 例如,汽車租賃公司透過選擇排放補償選項為消費者提供「碳中和駕駛」的機會。
透過這種方式,您可以將透過平台收到的發票金額直接存入您的 Wise Business 帳戶,甚至可以直接從您的 Wise 餘額支付發票,全部以多種貨幣表示。 如果很大一部分付款是以外幣進行的,您可能會因兌換而蒙受損失。 使用 Wise Business 號碼,該號碼使用中間市場費率。 讓我們看看您的公司可以在 Barion 使用哪些服務,哪些服務甚至可以讓您受益。 在本文中,您可以了解 Barion 企業支付的關鍵方面,探討為什麼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誰可以從中受益,並了解相關成本。
這是可能的,因為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3(1) 條非常寬泛的定義,“商業行為”是指“與向消費者推銷、銷售或提供產品直接相關的行為”,沒有指定有關產品原產地的附加要求。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2條明確規定,所有索賠(包括環境索賠)必須基於主管機關能夠核實的證據。 因此,聲明必須基於強有力的、獨立的、可驗證的和普遍接受的證據,並考慮到最新的科學發現和方法。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包含要求貿易商向消費者提供文件或其他支持證據的同等義務。 一家零售商簽署了一項促進木材永續利用的行為準則,並在其網站上顯示該準則的標誌。 該行為準則包括承諾其成員不會使用來自不可持續管理的森林的硬木。 然而,事實證明,網站上廣告的產品含有來自這些森林的木材。 在這種情況下,索賠可能違反附件一第 four 會計師事務所 點,或具有《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2)(b) 條含義內的誤導性。 《消費者食品資訊條例》中規定的資訊要求被視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條含義內的「重要」資訊。 如果未能提供上述資訊(經過個人評估)可能會影響一般消費者的交易決策,則可能會被視為具有誤導性。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並沒有強制要求表明產品或其成分的地理(或商業)來源(161)。
Anviz 授權經銷商計畫旨在幫助在快速變化的環境中維持盈利的業務模式,在這種環境中,經銷商需要一流的增值服務、高水準的銷售支援和專注的技術專業知識。 擁有5萬人的生產中心,年生產能力200萬件,所有熱銷產品可每週為全球任何地方提供送貨上門服務。 NCH 公司及其公司集團(「NCH」)致力於保護您的隱私並開發技術,為您提供最強大、最安全的業務體驗。 本 NCH 隱私權聲明(「隱私權聲明」)適用於 NCH 作為資料控制者為本隱私權聲明所述目的接收您的個人資料的所有情況。 隨著全球市場變得更加開放,管理跨境電子商務交易已成為普遍做法。 雖然這種轉變對任何企業來說無疑都是一場考驗,但它提供了擴大客戶群、促進銷售和提高國際認可的巨大機會。 ConveyThis 翻譯解決方案支援 a hundred 公司設立 多種語言,讓您無需編碼即可在幾分鐘內將您的電子商務商店變成多語言。 72.1% 的消費者將大部分或全部時間花在母語網站上。 seventy two.4% 的消費者表示,如果資訊採用自己的語言,他們將更有可能購買產品。 考慮到全球只有 25% 的網路使用者會說英語,顯然克服語言障礙對於國際成功至關重要。 Praktikus電子商務建議您在開始國際電子商務之旅時僅從一兩個國家開始,然後逐步擴展。 幸運的是,像 UPS 這樣的公司提供了實用的工具,讓您了解不同國家的法規並為潛在的障礙做好準備。